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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

刊登日期:2022/7/29
發文日期:2022/7/4
發文文號:府民生字第1110125056B號
主旨:預告修正「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苗栗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101條規定。
三、「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政府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民政處(生命事業科)。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 1 號。
(三)電話:037-559287。
(四)傳真:037-326938。
(五)電子郵件:wzywzy@ems.miaoli.gov.tw。
附件:
  • 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 苗栗縣政府殯葬設施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